一、入网仪器绩效考核办法 1、入网仪器考核总分为100分。各部分权重如下: <1> 机时指标 10分; <2> 入网仪器本身承担的科研项目指标 20分; <3> 测试收入类指标 70分。 2、入网仪器机时指标: 年度机时达到1600小时为10分,超过1600 小时不再加分;不足1600 小时以实际机时与1600小时的比值乘以10分得出实际分值。 3、入网仪器承担科研项目指标: <1> 考核阶段内承担国家级项目,每个项目分值为4分; <2> 考核阶段内承担省、部、市级项目,每个项目分值为2分; <3> 考核阶段内承担司、局级项目,每个项目分值为1分; 每台入网仪器将三项分值相加,得出实际分值,超过20分以20分计。 4、测试收入类指标考核: <1> 入网仪器对外服务收入: a 为国家级项目服务收入乘以系数0.8 b 为省、部、市级项目服务收入乘以系数0.6 c 为司、局级项目服务收入乘以系数0.2 d 一般生产服务型测试收入乘以系数0.1 <2>入网仪器对内服务收入: a 同一单位内部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服务收入系数为入网仪器对外系数的一半。 b 同一单位内部同一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内三级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服务收入系数为入网仪器对外系数的四分之一。 <3> 每台入网仪器将对内、对外测试服务收入乘以系数后得出基础分值; <4> 以入网仪器中基础分值最高的仪器的分值设定为70分,其余每台仪器的基础分值与入网仪器中最高基础分值的比值乘以70分,得出每台仪器的测试收入类指标最终分值。 5、将入网仪器按考核总分排序,上报科委,根据专项资金用于补贴部分的强度,给予补贴。 二、本办法由天津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
入网仪器申报年度奖励需递交的材料
一、 入网仪器所在单位出具的机时证明。 二、 入网仪器本身承担科研项目的项目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三、 测试收入: 1、 对外服务收入: <1> 科研项目: a. 科研项目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b. 入网仪器委托测试登记表 c. 测试发票复印件 <2> 一般测试收入: a. 入网仪器委托测试登记表 b. 入网仪器所属单位财务证明 2、 对内服务收入: <1> 科研项目: a. 入网仪器委托测试登记表 b. 入网仪器所属单位财务证明 c. 单位内部转帐证明(加盖公章) <2> 一般测试收入: a. 入网仪器委托测试登记表 b. 入网仪器所属单位财务证明
天津市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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