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实动管办[2007] 6 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天津市实验动物
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实验动物许可证持有的组织和个人:
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2007年度的本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年检有关事宜书面通知如下,务请认真对待。
1.年检材料文件的申报期限:规定每年的11月1日—12月15日为年检材料的申报时间,在此期间内各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将申报材料文件提交到天津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逾期申报超过一个月,将不予受理。
2.年检的范围:本市辖区内已申领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对当年7月1日前取得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参加当年的年检;对当年7月1日以后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参加下一年度的年检。
3.年检需申报的材料文件:
(1)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2)实验动物使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体检记录;
(4)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的报告(尤其应提供年检前三个月内),包括设施的运行记录和实验室环境指标记录;
(5)生产单位应提供“天津市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的存根和有效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或自检报告;使用单位应提供购买实验动物、饲料等物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6)凡接受委托实验的单位,应提交委托实验双方的协议书;
(7)其它有关材料。
请各有关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上述要求配合天津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做好本年度的年检工作。
附:实验动物使用(生产)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天津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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